國慶精緻遊,僑委會精選行程

  • 本網頁行程為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核備之2023慶典旅遊活動
  • 請各位僑胞於10/5~9期間「自行前往」僑委會辦理報到事宜

台中金門4日遊

  • 10/10 (Tue.) ~ 10/13 (Fri.)
  • 六人成行
  • 台灣-金門來回機票
  • 國慶煙火、i僑卡特約商店
  • TWD 12,500 / 人(2人1室)
    交觀綜字2075號 | 品保協會北台字0993號
  • 立即報名 

行程內容

Day1 10 Oct.

台北 – 台中:台北出發乘坐九人座車前往台中 ➜ 星月大地景觀 ➜ 台中歌劇院 ➜ 參觀台中國慶煙火

午:星月大地景觀餐廳/晚:便當

台中Moxy或同等級

Day2 11 Oct.

台中 – 金門:搭乘國內線前往金門 ➜ 瓊林戰鬥村(紅磚樹牆.瓊林戰鬥坑道.瓊林風獅爺)➜ 梁山觀止步道 ➜ 莒光樓 ➜ 金門海洋藝術季:舟核

午:金門風味餐/晚:高粱嗆蟹餐

金門海福商務或同等級

Day3 12 Oct.

金門大橋 – 小金門之旅:水頭民俗文化村(金水國小.得月樓.黃輝煌洋樓)➜ 建功嶼 ➜ 後浦小鎮(金城模範街.邱良功母節孝坊.金城總兵署)

※ 僑委會特約商店:王大夫一條根、陳金福貢糖
※ 視潮汐決定是否能登建功嶼

午:芋頭風味餐/晚:戰地牛肉餐

金門海福商務或同等級

Day4 13 Oct.

金門 – 台北:漫步沙美老街﹝沙美摩洛哥﹞ ➜ 山后民俗村 ➜ 羅寶田紀念園區 ➜ 漂浮斑馬線 ➜ 搭乘國內線返回台灣

金門風味餐

  • 費用說明

  • 費用:TWD 12,500/人;單房需加差價TWD 3,500/人;65歲以上減免TWD 1,000/人
    • 報價已經扣除僑委會提供的僑胞補助款
    • 如身分不吻合僑委會認定者,需加價TWD 3,000/人
  • 費用包含:
    • 全程含契約責任保險:每位旅客新台幣500萬元意外險(含20萬醫療保障)
    • 交通:九人座車/中文司機兼導遊、台灣-金門來回機票
    • 餐食:行程中有註明之餐食皆含
    • 住宿:2晚金門、1晚台中
    • 景點門票、小費
  • 若需要英文解說,英文導遊需要另聘。每日英文導遊費TWD 3,500。

大小金門3日遊

  • 10/11 (Wed.) ~ 10/13 (Fri.)
  • 10/17 (Tue.) ~ 10/19 (Thu.)
  • 10/24 (Tue.) ~ 10/26 (Thu.)
  • 六人成行
  • 台灣-金門來回機票
  • i僑卡特約商店
  • TWD 10,000 / 人(2人1室)
    交觀綜字2075號 | 品保協會北台字0993號
  • 立即報名 

行程內容

台北 – 金門:搭乘國內線前往金門 ➜ 瓊林戰鬥村(紅磚樹牆.瓊林戰鬥坑道.瓊林風獅爺)➜ 梁山觀止步道 ➜ 莒光樓 ➜ 金門海洋藝術季:舟核

金門風味餐/晚:高粱嗆蟹餐

金門海福商務或同等級

金門大橋 – 小金門之旅:水頭民俗文化村(金水國小.得月樓.黃輝煌洋樓)➜ 建功嶼 ➜ 後浦小鎮(金城模範街.邱良功母節孝坊.金城總兵署)

※ 僑委會特約商店:王大夫一條根.陳金福貢糖
※ 視潮汐決定是否能登建功嶼

午:芋頭風味餐/晚:戰地牛肉餐

金門海福商務或同等級

金門 – 台北:漫步沙美老街﹝沙美摩洛哥﹞ ➜ 山后民俗村 ➜ 羅寶田紀念園區 ➜ 漂浮斑馬線 ➜ 搭乘國內線返回台灣

午:金門風味餐

  • 費用說明

  • 費用:TWD 10,000/人;單房需加差價TWD 2,500/人;65歲以上減免TWD 1,000/人
    • 報價已經扣除僑委會提供的僑胞補助款
    • 如身分不吻合僑委會認定者,需加價TWD 3,000/人
  • 費用包含:
    • 全程契約責任保險:每位旅客新台幣200萬元意外險(含20萬醫療保障)。
    • 交通:九人座車/中文司機兼導遊、台灣-金門來回機票
    • 餐食:行程中有註明之餐食皆含
    • 住宿:2晚金門
    • 景點門票、小費
  • 若需要英文解說,英文導遊需要另聘。每日英文導遊費TWD 3,500
  • 注意事項

  • 僑胞資格認定:
    • 旅居國外僑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      (一)持我國護照入境,並持有效之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(如僑居國護照、居留證等)或其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者。
      (二)持僑居國護照入境之國人或華裔人士。
    • 符合第一項資格僑胞之隨行配偶或子女,且已取得僑居國護照或永久居留權並經許可入國者,得以僑眷身分辦理報到。
    • 本年慶典活動之國慶晚會項目預定於空軍臺南基地舉辦,依規定不予同意具中國、香港、澳門身分者進入軍事基地,因此恕不開放入場參加。
  • 其他:
    • 僑務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歡迎海外僑胞每年回國參加雙十國慶活動,配合推動國內觀光,特訂定本要點。
    • 慶典旅遊補助之僑胞須符合下列條件:
      (一)於當年之八月一日(含)以後入境者;其入境及檢疫相關事項須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      (二)於本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,領得十月慶典「僑胞證」,參加「國慶晚會」、「國慶大會」或「國慶焰火」等國慶籌備委員會公布之相關慶典活動其中一項或參訪本會i僑卡特約商店。「僑胞證」含正、副聯二部分,其中副聯係供參加及申請慶典旅遊補助使用,遺失不補發。
      (三)持僑胞證副聯正本參加經本會核備之國內合格旅行社(以下稱作承作旅行社)提供之三天兩夜以上國內旅遊活動。
    • 補助金額及發放:
      (一)補助金額:由本會補助每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;一百零九年至一百十二年為擴大推動「疫後振興」,持續振興國內產業經濟,補助每人新臺幣三千元。(若全額旅費未超過新臺幣三千元,依全額旅費覈實補助)。
      (二)補助款轉發單位:承作旅行社